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程序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程序(一)专家评审和公众参与阶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完成后,由属地规划分局组织初步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和公众参与工作。(二)区 *** 审查阶段:属地规划分局复核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成果报区 *** 审核,由区 *** 报市 *** 审批。(三)市 *** 审批阶段:1.市规划局审查阶段:市 *** 批转市规划局启动审批程序,由市规划局牵头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并组织审查意见。2.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阶段:市规划局提交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3.市 *** 批准阶段:经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市规划局复核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成果报市 *** 批准。(四)批后公告和备案阶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市 *** 批准后,属地规划分局应按 *** 信息公开的规定进行批后公告,并做好备案和存档工作。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需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作出重大调整的,由属地规划分局提出对控规调整的报告,经市规划局同意调整后,由具备相应城市规划资质的单位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并按照上述报批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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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第六条城市、县人民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县人民 *** 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 *** 组织编制。
第七条城市、县人民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 *** (以下统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第八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权属等因素,满足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需要,妥善处理近期与长远、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第九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十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
(四)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
第十一条编制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城市空间布局、规划管理要求,以及社区边界、城乡建设要求等,将建设地区划分为若干规划控制单元,组织编制单元规划。
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或者减少控制要求和指标。规模较小的建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与镇总体规划编制相结合,提出规划控制要求和指标。
第十二条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编制完成后,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公告的时间、地点及公众提交意见的期限、方式,应当在 *** 信息网站以及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告。
旅游规划的编制一般需要哪几个步骤?
旅游总体规划的编制一般可分为六个阶段:
1.准备阶段
旅游区开发建设首先需要进行规划。旅游总体规划是旅游发展规划的延续,是其战略目标和宏观布局的具体化,因而要与旅游发展规划相衔接,充分体现旅游发展规划的目的和思想。尤其是被列为重点的旅游区,更要优先规划开发,并保持与旅游发展规划的高度一致。一些还没有编制旅游发展规划的地区,根据旅游发展的需要,当地 *** 及主管部门也会提出优先开发某个或某些旅游区,就更需要先期进行规划,以便科学地、有计划地、有步骤地开发建设。
旅游总体规划的准备阶段首先要落实规划的专业费用,这些费用一般由 *** 及主管部门和开发者提供。其次要组织由相关人员组成的规划小组。《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实施办法》规定:“风景名胜区规划应在所属人民 *** 领导下,由城乡建设部门或风景区管理机构会同文物、环保、旅游、农林、水利、电力、交通、邮电、商业、服务等有关部门组织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文件的编制,可委托国内有资质的规划、设计、科研单位或大专院校协助进行。要指定技术总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汇总规划。”此外,还要准备必要的旅游区内详细二手资料,包括基础图件(1:5000—1:50000地形图、行政区图、外部交通图等)、历史沿革资料、地方志、基本地理资料(土壤、水文、地质、动植物、气候、地貌、人口等文字与图件)、各项其他规划资料(国土、城镇、农、林工业规划)、基础设施资料(交通、管线等)、原有的旅游规划文件、旅游文学作品(诗词、游记、散文)、政策法规等等。
2.调查评价阶段
这一阶段是收集一手资料,对二手资料进行补充、修正,并综合一手资料和二手资料,对旅游地的基本情况和开发条件进行评价,提出评价意见。
首先是进行旅游资源调查。对旅游区的资源调查要比旅游发展规划中的调查详细得多,要求旅游医的绝大部分都被调查过,对于一些面积广大、条件恶劣的部分,可以借助遥感图协助调查,有条件的还可以用直升机来协助调查。要详细记录旅游区内的景点、景物,对一些重要的景点、景物还要进行拍照、摄像, *** 幻灯片。
其次是环境条件调查,主要调查与旅游开发有关的内容,包括自然与社会经济两方面。
自然环境有:(1)有关地震、断层、火山、滑坡、泥石流、水土流失等;(2)有关水域特征,如水位、水温、水量、潮汐、泥沙量、凌汛、水质污染等;(3)有关气候特征。如温度、湿度、降水量、风向、风速、冰冻、季节期、有害气体等(4)有关土壤、植被、水质、大气污染情况及污染源的状况等;(5)有关自然灾害、人为破坏、地方病、有害动植物等;(6)工矿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仓库堆积、生活服务、交通运输等方面的排污、放射性、易燃易爆、电磁辐射等状况。
社会经济条件的调查大致有如下一些内容:(1)社会经济文化状况.包括人口、民族、经济发展水平、物资供应、人民生活水平、文化素质等;(2)内外交通情况;(3)服务设施状况,包括游览、食宿、购物、文娱、医疗、邮政、银行、厕所等;(4)基础设施状况,包括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环卫、污水处理、防灾安全设施等;(5)管理工作状况,包括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立法工作等。
最后是对区内旅游开发的可能性进行评价,这是旅游总体规划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其评价结果将作为旅游总体规划的重要依据。评价要选用科学的 *** ,对旅游资源、开发现状、开发前景进行评估、鉴定,并分出等级。旅游区评价一定要进行对比分析,即与相类似的旅游区对比。这样既可以避免妄自尊大,造成过大的投资和不切实际的开发;也可以避免过低估计,得不到应有的效益。
3.编制规划大纲阶段
规划大纲主要解决的是旅游区发展的战略问题,包括旅游区的性质、类型、特色、目标市场、开发方向、范围大小等,这是在上一阶段旅游资源基本情况调查、开发利用条件分析的基础上所得出的。规划大纲的主要任务是分析与论证,在国外被称为预先规划。
作为一个旅游区的发展战略问题,一般在旅游发展规划中已经明确,那么编制规划大纲的阶段可以省略,关于这一部分的内容可以纳入总体规划里。如果没有旅游发展规划的指导(即还没有编制旅游发展规划).但旅游区的情况不是那么复杂,许多重要问题基本明确,也可以不做规划大纲,把这一部分的内容纳入总体规划中。(参见附录一)只有当旅游区的情况比较复杂·地位比较重要,或投资比较大,如国家级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或投资大的人造景观等,则需要进行规划大纲的编制,要进行多部门、多学科、多专家的广泛论证。
为了保持规划的一致性,应尽可能由同一个规划小组来编制规划大纲和总体规划,否则可能会造成总体规划不能领会规划大纲的精神,同时也避免了由于多次调查、考察、论证所造成的成本增加,以及由于时间延长而造成机会的错失。《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也没有要求单独进行规划大纲的编制,但首先要求明确风景名胜区的性质和特点。实际上很多旅游区的规划并没有单独编制规划大纲,而是将其与总体规划结合在一起。包含有规划大纲内容的总体规划也可以称为“发展总体规划”。
4.总体规划阶段
经过评议、批准后的规划大纲,是总体规划的依据。总体规划是旅游区开发建设的指导,内容比较详细,涉及的面比较广。总体规划的内容(包括说明文字和图件等)因旅游区的类型、等级、范围、位置(离城镇远近)、现状基础、服务对象、市场大小、开发程度的不同而有所侧重。
总体规划的成果表现为总体规划的说明书和图件。说明书内容一般要包含《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实施办法》中所规定的内容,尤其是准备申报风景名胜区的规划。但其他旅游总体规划说明书的内容可视旅游区的不同而不同,如城镇型旅游区规划,其中的住宿、饮食、购物、文娱、对外交通、邮电、银行、医疗等内容可以简单些,有的甚至可以不要;乡村型旅游区则要包含全部内容。
旅游总体规划的图件属于专题地图,按专题地图的要求来绘制,更好能制成彩色图。地图的比例尺一般为1:10000至1:25000。面积小的旅游区也可为1:5000的比例尺。
为了便于了解总体规划,还可以附录一些与旅游区有关的图片和历史资料。为了便于直观分析,有条件的可以按比例 *** 总体规划模型。
5.论证决策阶段
论证决策阶段需要一定的时间、人力、财力。论证是由 *** 及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在进行短暂实地考察之后,对总体规划方案进行综合评议,对各专题规划方案分别进行专业评议,提出修改意见,并提供技术鉴定报告。规划小组根据论证的意见对总体规划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后的规划经相应的人民 *** 审批,由各有关部门进行安排,贯彻执行,负责实施,不得随意更改规划内容。
6.管理实施阶段
经过批准后的总体规划,必须严格管理,严格实施,保证旅游区的建设和发展能够顺利进行,并能够对旅游资源进行合理的保护。管理实施主要是旅游区管理机构的任务,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管理机构要制定出管理办法和实施规划的步骤、计划和措施。
城乡规划资质怎么办?
城乡规划改革后其更名为国土空间规划资质。
一、企业办理国土空间规划资质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有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3)具备符合业务要求的计算机图形输入输出设备
(4)有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二:国土空间规划资质新办乙级需要多少技术人员配置?
甲级城乡规划编制
(1)注册规划师不少于4人。
(2)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人,具有高级建筑师不少于1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5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 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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