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的资产评估 ***
一、现行市价法应用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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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在林木资产、林地资产与森林景观资产评估中都将现行市价法排在评估 *** 的前列。现行市价法的本质是根据替代原则,经比较分析评估森林资源的价值。如落叶松和杨树是我国的主要树种。落叶松占东北林区针叶树材总蓄积量的40%以上,杨树在我国的种植面积达到666万公顷,且这两个树种都是速生林,因此交易量都将会很大。在未来的活立木市场上采用市场法评估林木资产价值时,挑选这两个树种的可比 *** 易案例将比较容易。
二、现行市价法的基本程序
(一)搜集和选择交易案例
现行市价法的关键是参照案例选择的可比性问题,就是应尽量选择与待评估林分相近,交易时间尽可能接近评估基准日的交易案例。另外,为避免某个参照案例中特殊性因素和偶然性因素对成交价不正常的影响,应尽可能多选择几个交易案例。
(二)在待评估对象与参照案例之间选择比较因素
对于不同的林木资产评估 *** ,影响其评估价值的因素各有侧重。现行市价法中影响林木资产价值的主要因素有树种、市场条件、交易日期、产权类型、林分生长状况、立地质量及地利等级等。其中交易情况是指交易行为中是否包含特殊因素,如存在特殊因素,则需要排除掉这些特殊因素导致的交易价格偏差;林分生长状况是指林分的林龄、株数、树高、胸径和蓄积量等主要生长指标;立地质量是指坡位、坡向、坡度、土壤种类和厚度等因素;地利等级是指可及度和运距等。
(三)量化差异与调整综合
将参照案例与评估对象的对比因素进行比较,把比较的结果数量化,再根据量化后的比较因素指标对参照案例的成交价格进行调整。
(四)综合分析确定评估结果
根据调整的参照案例的结果,采用简单平均、加权平均、中位数等 *** 得到最终的评估结果。
《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7修改)
之一条 为实施《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森林、林木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
生态公益林分为国家公益林和市级公益林。
国家公益林的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市级公益林的范围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划定,报市人民 *** 批准后公布。
商品林的范围由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关于林种划分的规定和本市林业发展总体规划认定,报区、县人民 *** 批准后公布。第三条 市和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条例》办理林木、林地权属登记的具体工作。第四条 市和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报同级人民 *** 批准后实施。第五条 因扑救森林火灾、防洪抢险、防治检疫性森林病虫害等紧急情况需要采伐林木的,组织抢险的单位或者部门应当自紧急情况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采伐林木的情况报告当地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第六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应当符合《森林法》第三十四条之一款的规定,并提交工程建设批准文件、林地现状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补偿协议、绿化方案等资料。
因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文件外,还需提交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本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和规划选址应当符合林业总体规划。有关部门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手续时应当征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在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林木。第七条 因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在非规划林地新造的用材林,林木所有者申请采伐利用的,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办理采伐手续。
因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在耕地上种植的经济林,林木所有者可以自主采伐、移植。第八条 因工程建设或者其它原因需要移植林木的,移植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照有关技术规范编制移植方案,并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林木移植审批手续。第九条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本市木材经营加工的原料进行监督管理。
木材(含外省市在本市的落地材)运出本市的,应当办理出省木材运输证和植物检疫证。
本条所称木材包括原木、锯材、竹材、木片和以木材为主要原料的半成品。第十条 森林防火期内,在一级、二级防火区组织一百人以上大型群众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在活动举办日15日前将防火方案报举办地的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批。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在收到主办单位防火方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第十一条 利用森林资源开发旅游项目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保护森林资源方案。市和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监督检查,定期公布检查结果。第十二条 市和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森林植被恢复费和育林费征收工作的管理,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和育林费应当专项用于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和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第十三条 工程建设占用或者征用林地采伐林木的,按下列标准给予补偿:
(一)特种用途林、防护林按木材价值3倍计算。
(二)用材林、薪炭林按木材价值2.5倍计算。
(三)经济林以前3年平均产值为基数,鲜果按5至6倍计价,干果按7至8倍计价,有材值的另加材值计价;未形成产量的,按实际投入计算。
工程建设占用或者征用苗圃地的,苗木的补偿标准按市场价格计算。第十四条 盗伐、毁坏林木,造成林木损失的,赔偿金额依照前条规定的标准计算。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组织大型群众活动未采取防火措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方案采取防火措施,尚未造成森林火灾的,由举办地的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组织大型群众活动造成森林火灾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第十六条 《条例》第四十七条所称的“情节严重”是指未经批准移植100株以上的林木。第十七条 森林、林木、林地的损失鉴定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公布的具有林业调查设计资质的中介组织承担。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公布的具有森林资源评估资质的组织承担。第十八条 本市木材价值的计算 *** ,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木材材积,依照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计算。
资产评估中对于林场中的树木应该怎样评估
森林是我国重要林业评估资质等级的经济资源之一,森林资产有其特殊性,森林资产评估是资产评估重要而特殊林业评估资质等级的领域。通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可以明确森林资产产权,林业评估资质等级了解森林经营效果,防止森林资产流失和资源无效损耗,推动森林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达到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和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目标。
近年来,国内众多研究机构和学者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程序、 *** 等进行了广泛研究。其中林木资产评估按林分树龄的不同,采取的评估 *** 也不同。本文选择黑龙江省某农场以确定林木资产的入账价值为评估目的,评估落叶松人工林资产的事例,向读者作一介绍。
该农场处在中温带大陆季风气候区,具有温和半湿润特点,春季易干旱,夏季较湿润,冬季寒冷,四季分明,冬长夏短。场域内地形复杂,受其影响,热量和降水分布差异较大,年平均气温2.7℃,呈由南向北渐低态势。7月份最热,月平均气温20.9℃,1月份最冷,月平均气温-18.8℃。全场≥16℃活动积温平均为2377.2℃,由南向北递减,年度间变化幅度为2038.9℃~2678.7℃,无霜期平均为118天,年平均日照时数2477.3小时。主要土壤为森林棕壤及暗棕壤土,黑土层厚,因粒结构好,有利于林木的生长。农场交通便利,主要公路贯穿境内。
农场林业用地面积31269公顷,有林地面积18858公顷,疏林地91公顷,灌木地面积256公顷,未成林造林地面积2565公顷,苗圃6公顷,无林地面积9492公顷。
一、对被评估小班的核实
首先,以该场提供的人工林林相图为抽样总体,以95%的可靠性,布设一定数量的样地进行实地调查,要求总体蓄积量抽样精度达到90%以上,核对其境界线是否正确。然后,在林相图上直接量算核查各类土地和林木类型的面积,主要地类的抽样精度要求达到95%以上。采用典型选样的 *** 分别林地及林木类型、林龄等因子,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林分结构等因素,抽出5%小班进行核查。对抽中小班的各项按规定必须进行核查的因子进行实地调查,规定每个小班中80%的核查项目误差不超出允许值,对核查项目误差超出允许值的,予以调整。检查结果表明,该场所提供的401个被评估小班的调查因子资料是准确的,可以作为评估之用。
二、技术经济指标的确定
根据当地调查、收集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采用以下经济指标(成本、费用均为现值,价格为现价):
(一)营林成本:①造林成本:整地费450元/公顷,苗木费675元/公顷、栽植费1125元/公顷,合计造林成本为2250元/公顷。②幼林抚育成本:1~3年抚育费150元/公顷,4~5年抚育费45元/公顷。③管护成本:管护费30元/公顷,护林防火费3元/公顷,未考虑其他管护成本。
(二)木材销售有关成本费用:①调查设计费:6元/立方米。②采伐成本:80元/立方米。③运输成本(场内平均运距):35元/立方米。④销售成本:5元/立方米。⑤育林基金:原木25元/立方米林业评估资质等级;小径木15元/立方米。
(三)商品材销售价格(主伐期)。根据《黑龙江省林业厅锯切用原木价格表(中准价格)》,确定以下材种在主伐期的销售价格:落叶松为630元/立方米。
(四)商品材出材率。商品材出材率是假定主伐小班皆伐后经过实际造材所得到的实际出材率,已扣除了因木材缺陷、采伐、集材及运输等所造成的损耗。商品材综合出材率为85%.
(五)龄组划分与主伐年龄、主伐期。
幼龄林 1~20年
中龄林 21~30年
近熟林 31~40年
成、过熟林 41年以上
主伐期 40年
(六)经营利润率及投资收益率;①经营利润率10%;②投资收益率4%.
三、评估 *** 及评估说明
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原林业部1996年12月颁布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规定,不同龄组分别采用不同的评估 *** 进行评估。本案例中,幼龄林采用重置成本法,中龄林、近熟林采用收获现值法,成熟林、过熟林采用市场价倒算法。
(一)林地价格及林地使用权价格的计算
由立地类型与立地等级及地力指数的关系,确定被评估小班各立地类型的立地等级。本次评估根据该场提供的自然经济条件,包括土壤、水分、海拔、坡度等因子,将该场作为一个评估单位进行计算,取其均值(主伐期单位面积蓄积取200立方米/公顷)。
用收益现值法计算林地价格与林地使用权价格:
单位面积林地价格=主伐期单位面积蓄积×商品材出材率×(商品材价格-育林基金及维简费-调查费-采运费-销售费)÷?眼(1+投资收益率) 主伐期〕
=200×0.85×(630-25-6-115-5)÷(1+4%) 40=16961(元/公顷)。
林地使用权价格=该立地等级的单位面积林地×投资收益率
=16961×0.04=678.44(元/公顷。年),
(二)林木价格的计算
1.幼龄林林木基准价格的计算。对于幼龄林林木基准价格采用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法是按现时工价及生产水平,重新营造一块与被评估林木资产相类似的林分所需的成本费用,作为被评估林木资产评估价值的 *** 。其计算公式为:
第1年林木重置价格=(造林成本+幼林抚育成本+管护成本+林地使用权价格)×(1+利润率)。
以后各年林木重置价格=上一年林木重置价格+(该年幼林抚育成本或抚育间伐成本+管护成本+林地使用权价格)×(1+利润率)。
经上述计算,得出该场的林木基准价格为:
2.中龄林和近熟林林木基准价格的计算。中龄林和近熟林林木基准价格采用收获现值法。收获现值法是利用收获表预测被评估林木资产在主伐时纯收益的折现值,扣除评估后到主伐期间所支出的营林生产成本折现值的差额,作为林木资产评估价值的 *** 。
用收获现值法计算林木价格的公式为:
第i年林木价格=〔单位面积蓄积×商品材出材率×(商品材价格-育林基金及维简费-调查费-采运费-销售费)-(主伐期-i)×(管护成本+林地使用权价格)×(1+利润率)÷(1+投资收益率)〕÷(1+投资收益率) (主伐期-i)。
例如:28林龄的落叶松的基准价格=〔200×0.85×(630-25-6-115)-(40-28)×(33+678.44)×(1+10%)〕÷(1+4%) (40-28)=42250.21(元/公顷)。
3.林木价格修正系数的确定。考虑各项因子对森林生长影响,对被评估小班进行系数调整,计算公式:
各被评估小班的修正系数=小班单位面积蓄积÷小班林龄对应的平均面积蓄积。
为求各年的修正系数,需确定各年龄的平均蓄积量。
考虑到当地的林木资源条件,取主伐期时的单位面积蓄积为200,小班各林龄对应的平均面积蓄积按7%的递减率考虑。
例如:28林龄的落叶松的平均面积蓄积为200÷(1+7%) (40-28)=88.80(立方米/公顷)。
由于本次评估时未考虑间伐成本,故对于被评估小班单位面积蓄积大于200且修正系数大于1.5的林木,修正系数更大允许:200/小班林龄对应的平均面积蓄积。
例如:31林班46小班的28林龄的落叶松,蓄积量为85立方米,面积为1公顷,单位面积为85,则修正系数为85÷88.80=0.96.
4.森林经营风险率的确定。林木在生长经营中,受自然灾害(如野火、水灾、旱灾等)影响而造成的损失是不可控制的。因此,要考虑森林经营中因受自然灾害影响引起的风险,根据以往资料,确定森林经营风险率为3%.
5.幼龄林、中龄林和近熟林林木评估价格的计算。幼龄林、中龄林和近熟林林木评估价格=幼龄林、中龄林和近熟林林木基准价格×修正系数×(1+森林经营风险率)。
6.成、过熟林林木评估价格的计算。成熟林及过熟林评估采用市场价倒算法,市场价倒算法是用被评估林木采伐后取得木材的市场销售总收入,扣除木材经营所消耗的成本及应得的利润后,剩余部分作为林木资产评估价值。其计算公式为:
E=W-C-F.
E———林木资产评估值;W———销售总收入;C———木材经营成本(包括采运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有关税费);F———木材经营合理利润。
根据《黑龙江省林业厅锯切用原木价格表(中准价格)》,取成熟及过熟林龄落叶松为780元/立方米。
用市场价倒算法计算价格=〔780-(25+115+5)-780×0.1〕×0.85
=473.45(元/立方米)。
四、评估结果与分析
采用上述 *** 得出各小班的评估结果汇总如下:
根据上表按单位面积评估平均单价进行分析,幼林龄阶段单位面积评估值偏低,原因是在低龄阶段的林木的蓄积量较小,林木评估值较低。按单位蓄积量评估值进行分析,三个龄段的单位蓄积量评估平均单价为329元/立方米、453元/立方米、473元/立方米。按三种 *** 得出的评估结果比较接近。
本文只以人工林落叶松为例进行探讨,未考虑抵押、担保等特殊评估目的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林业评估---哪个部门能给做征用占用土地上的林木价格赔偿评估报告
林业设计人员不具备评估资格关于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森林资产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发改价证函[2008]218号 湖南省价格认证中心:你中心《关于对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财企[2006]529号和财政部财企[2007]339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请示》(湘价认函[2008]17号)和《关于撤销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有关问题的请示》(湘价认函[2008]20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一、依据《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2号)的规定,森林资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具有工商注册企业法人资格基本条件。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林业科研教学单位性质属事业单位,不具有工商注册企业法人资格的基本条件,不属于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范畴。二、资产评估是价格评估的一个组成部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8]1172号)的规定,资产评估机构从事涉及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的各类价格评估,均应纳入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和管理。三、依据《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3号)的规定, “经注册的价格鉴证师不需认定”,即注册价格鉴证师不存在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的情况。因此,对该人员的注册与管理,应适用《价格鉴证师注册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号)的有关规定。该人员任职的价格评估机构的资质认定,应按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四日
林木价格评估与森林资源评价区别
林木价格评估与森林资源评价区别是。
1、林业评估,指的是在林业系统进行的评估,一般是对林木,草源,森林动植物资源等等的评估。
2、森林资源评价是森林资源的定义、构成及其在价值评估中的作用。
中专学历、林业中级职称,从事林业资产评估工作15年,能考林业注册评估师吗?
根据《关于印发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5]54号)文件精神,从1995年起,国家开始实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资格考试工作从1996年开始实施。其后,国家人事部分别在《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人发[2002]20号)和《关于在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中增设珠宝评估专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2003]19号)文件中对考试进行了调整。
注册资产评估师,英文译为:Certified Public Valuer,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资产评估人员。
一、组织领导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财政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协会承担。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9月下旬。原则上在省辖市以上的城市设立考点。
考试设《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5个科目。5个科目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个部分组成,分别在答题卡和答题纸上作答。
考试分5个半天进行,《资产评估》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其余4科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 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 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 2年。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 5年。
(七)免试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 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相应一个考试科目:
1、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机电设备评估基础》或《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2、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经济法》;
3、评聘为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财务会计》。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资产评估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八)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点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考试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及网上缴费手续。(具体报名安排详见当次的报考文件。)
五、成绩管理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成绩实行三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参加全部五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六、合格证书
凡按规定通过考试,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表明已具备执业的能力和水平,该证书作为依法申请执业的依据。
七、注册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负责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中评协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地方协会”)对本地区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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